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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之父”曾联松:对祖国的爱都小吃网在这

发布时间:2019-10-28 15:27作者:高龄助孕官网

  

  

  温州网讯 穿过上海的喧嚣大街,转入古韵沧桑的山阴路,瑞安人曾联松曾在此生活约半个世纪。

  你不一定认识他,但他的作品值得你一生仰视。因为,他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的设计者。

  算起来,曾老离世已有二十载,但他和国旗的故事一直都在。

  埋头阁楼一个月国旗图案终诞生

  “一国之旗怎可能由小老百姓来画?简直不可思议”

  1949年7月中旬,曾联松在报纸上看到新中国国旗图案征稿启事。虽然不是美术设计专业出身,但在同窗鼓励下,曾联松以当时广为传唱的流行乐《东方红》为灵感,耗时一个多月完成了设计。

  妻子项佩瑜回忆,当时正值盛夏,曾联松每晚钻入阁楼涂涂画画。次日早晨,她总能在房里扫出一堆剪得很乱的红的黄的蜡光纸。

  曾联松的挚友张公度多年后回忆:一天,曾联松让他上阁楼看一看用蜡光纸剪制的国旗图案。当时五颗黄星在旗面上从左上角到右下角排列,大星领头。曾联松问“怎么样?”张公度表示反对,这令曾联松格外沮丧,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

  当年借给曾联松圆规的何先生,在得知对方的用意时,认为他太天真:“一国之旗怎可能由小老百姓来画?”但最终曾联松埋头苦画让梦想成真,何先生直呼“简直不可思议!”

  实际上,曾联松的设计稿曾因画有镰刀和斧头图案,被评审会以“与苏联国旗相仿”为由淘汰。此后,在张治中反对使用“黄河旗”及田汉推荐“五星红旗”的帮助下,曾联松的设计最终在近3000幅的应征稿件中脱颖而出,并经过小幅调整后成为国旗图案。郭沫若曾这样评价五星红旗:“头颅换得金星五,满地红旗众手擎。”

  1950年,曾联松第一次受邀参加国庆观礼,并收到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寄来的纪念册和五百万元奖金(折合现人民币500元)。

  1979年,曾联松被增补为上海市政协委员。1983年,他被选举为上海市政协常委。那段时期,曾联松频繁参与各类调研工作。他是中央大学(现南京大学)1936级经济系的高材生,尤其擅长经济调研,曾参与有关上海浦东发展的多场调研会,提出过许多真知灼见。

  爱国诗词频创作五星红旗伴身旁

  “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成了他最后时刻的精神寄托”

  曾联松爱好书法,早在高中时就迷上了于右任的书法,买来字帖临习,以至于他批改文稿也多用毛笔。笔架吊挂着的各种毛笔,还有砚台,是他书桌上的标配。

  78岁的邻居沈老伯说,曾老生活很简单,也非常低调。邻居蔡友钧说,曾联松一点架子也没有,见人总是客客气气打招呼,逢年过节,大人小孩找他写春联,他毛笔一挥,笑呵呵地给写好了。

  曾联松的生活中少不了五星红旗,在他的床边、桌前、办公室内,都放置了国旗,时时刻刻都有国旗的陪伴。他爱好诗词创作,在设计国旗之后创作了不少和国旗有关的诗词。“一得之愚献祖国,五星旗海壮山河。”“和璧混沌璞未开,幸有玉人琢剖才,推敲图案三千幅,五星红旗入选来。”即兴作诗又用草书挥毫泼墨,晚年时曾联松经常将得意之作轮番挂在墙上独自欣赏。

  在新中国50周年国庆典礼结束10多天后,曾联松走完了他传奇的一生。即便是在弥留之际,他的病榻前依然摆放着微型国旗自动升降仪。按下按键,看着国旗缓缓升起,成了他最后时刻的精神寄托。

  慷慨千元助赈灾二话不说捐原稿

  “除了门上挂的五星红旗,家里没有一件值钱的家什”

  瑞安外滩曾联松广场上,曾联松铜像时而引来路人注目。面戴眼镜、身着中山装,古铜铸就的曾联松举首凝眸,仰望着眼前旗杆顶端的五星红旗。在曾联松的母校——瑞安中学,也有一处“国旗园”。

  1947年夏,曾联松离乡赴沪。此后的半个世纪里,他虽仅回过一次瑞安,但始终不忘家乡情。1994年17号台风正面袭击瑞安,造成有史以来最为惨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当时曾联松经历多次中风,正因病住院治疗,在得知讯息后立即通过上海瑞中校友会寄去慰问信,并附上1000元赈灾款。

  曾联松一生简朴清贫。剧作家、电影《共和国之旗》编剧王兴东在1998年走访过曾联松在上海的居所后曾这样描述:“家里连个像样的沙发都没有,只有两张坐久的藤椅。除了门上挂的那面五星红旗,家里没有一件值钱的家什。”

  家庭困难、次子下岗,但晚年的曾联松从不向组织伸手。有人想以他的名字开一家“曾联松旗帜店”,也被他拒绝。中国革命博物馆提出将国旗设计原稿作为文物收藏,曾联松二话不说,无偿捐赠。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朱斌 周俊朗

  温州网讯 龙湾区住建局近日透露,新版《龙湾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8月29日(本周四)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

  细则适用于龙湾区(高新区)范围内(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活动;明确龙湾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以集体土地涉及房屋的征收补偿与村民、农民的关系最为密切。”龙湾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2017年出台的《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补偿内容有所调整,所以该区据此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整体变化不大,但补偿内容更细致,规定条文更完善”。

  具体说来,与2014年该区出台的“老版”细则相比,“新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明确货币补偿奖励补助和产权调换奖励安置类型

  细则明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的具体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

  较“老版”而言,“新版”细则对货币补偿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补充和明确。

  货币补偿有“合法房屋建筑面积”补偿、“合法房屋基底面积一至三倍确定安置面积”补偿两种类型。其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为属地农业户口的可选择“合法房屋基底面积一至三倍确定安置面积”补偿,并享受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的货币补偿单价最低保底每平方米300元。

  产权调换则有三种安置类型。

  一是“合法面积”安置,指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房屋以1∶1相等面积确定应安置建筑面积。

  二是“一三落地”安置,是指农业户口或“按照属地农业户执行”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其合法房屋基底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的三倍确定应安置建筑面积。

  三是“三五底顶”安置,即指“按户人均保底安置”,非常适宜“房屋面积小但户籍内人口多”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选择。

  以农业户口为例,龙湾区属地农业户籍人口是按人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计算应安置面积的,“如果一户人家的被征收房屋面积为30平方米,而户籍内人口有5人,那么选择‘三五底顶’安置的话,可享人均50平方米安置面积,那么最终可得250平方米安置面积。”

  提高或调整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购房补助等标准

  根据细则,房屋补偿包括合法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等。

  房屋价值补偿包括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不含征地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

  在临时安置补偿方面,房屋所有权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可享自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六个月内的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一次性享六个月临时安置费。该负责人介绍:“临时安置费过去是每月每平方米15元,现在则提高至每月每平方米18元。”

  搬迁补偿包括搬迁费和水表、电表、有线电视、电话等固定设施移装补助。其中,住宅用房搬迁费每户不低于1000元,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搬迁费计算两次。该负责人解释:“搬迁费原来没有保底规定,还设置了3000元每户的封顶限制,这次取消了‘封顶’限制,并明确每户1000元保底。”

  另外,被征收人还能享受签约、腾空奖励和购房补助。

  其中,货币补偿符合规定的,最高可享房屋建筑价值12%签约奖励、3%按时腾空奖励,以及货币补偿总额10%的购房补助。产权调换符合规定的,按合法面积给予1000~1200元/平方米的签约奖励和300元/平方米的提前搬迁奖励。

  该负责人说:“现在的奖补标准较过去有所调整,如购房补助2017年以前是有条件区分的,在龙湾区内购房享10%,区外购房仅3%;现在则统一调整为10%。”

  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底”政策

  相较“老版”细则,“新版”细则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明确提出“房屋补偿与临时安置费保底”政策。

  根据细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这些家庭的房屋(旧房)建筑面积少于45平方米,在本市规划区内无其他住宅用房的;可享45平方米的安置房,临时安置费按45平方米计算,即18元/月×平方米×45平方米=810元每月。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张新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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