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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信息

发布时间:2019-10-26 13:49作者:高龄助孕官网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开展信息披露建设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7〕192号)的有关规定,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2018年度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公司基本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各项风险管理状况、法人治理情况、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一、法定中文名称: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安农商银行,下称“本行”)

  三、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148号 邮政编码:325200

  2018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详见:资产负债表(见表1)、利润表(见表2)、现金流量表(见表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表4)等。

  

  

  注: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一级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等于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2.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采用权重法计量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的市场风险加权资产,以及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的操作风险加权资产。3.本行2018年度未开展跨境融资业务。

  

  注:资本净额包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扣除扣减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行资本净额为470,689.1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与最大十名自然人股东交易余额为240.03万元。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单笔交易金额占资本净额1.00%以上交易情况。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累计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5.00%以上交易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与持有本行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包括独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信贷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交易余额(交易余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合计5798.12万元,共计26笔。

  本行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2018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经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记载“我们认为,贵行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安农商行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8年末,本行资产总量达到484.91亿,比年初增加81.86亿,增长率20.31%。各项存款427.33亿元,比年初增加98.38亿元,贷款248.74亿元,比年初增加41.96亿元。

  2018年度本行共实现收入24.07亿元,增长率达16.88%;利润总额8.11亿元,同比增长7.25%;净利润6.76亿元,同比增加0.86亿元;2018年资产利润率为1.53%,资本利润率为16.26%。

  根据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本行2018年度净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为67586.24万元,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三)派发股金分红:以2018年股本金的10%派发现金股利分红,计11536.27万元(含税)。

  一、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通过强化资产管理、做细贷款调查、跟踪贷款户动态变化等方式,及时了解信用变动情况,致力于建设职能独立、风险制衡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执行覆盖全行范围的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管理政策和流程。合理把控信贷风险集中度,适度分散风险,关注单户贷款比例、前十大户贷款比例。加强大额贷款管理,提高尽职调查水平,加强财务信息分析和非财务因素收集,强化所投资债券内外部信用评级。截至年末,五级不良余额2.47亿元,占比0.99%,实际不良余额2.47亿元,占比0.99%,分别比年初下降3784万元和0.39个百分点, 4998万元和0.44个百分点,持续实现了额率双降。至12月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3.21亿元,余额达16.08亿元,拨备覆盖率652.35%,拨贷比达6.47%,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549.67%,上升462.59个百分点,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行2018年度贷款和垫款按风险程度的分类如下:

  

  二、市场风险管理。本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市场风险。报告期内,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一是严控利率风险。本行存贷利率实施定价管理,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为投资业务带来的利率风险。本行制定了交易对手、交易品种、限额管理、压力测试等方面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加强投资业务的准入政策和尽职调查,以此强化对利率风险的防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坚持资金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高度关注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变化和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能够及时进行资本配置,来规避利率风险带来的可能损失,报告期内本行利率风险敏感度-22.01%,受利率波动影响较小。二是严把汇率风险。针对外汇业务,本行尽可能按日通过外汇交易中心将代客结售汇资金头寸实时平仓,以此降低风险概率。本行外汇业务总体规模较小,本行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0.20%,外汇风险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受汇率波动影响较小。报告期内,本行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为1,014.00万元,占风险资产加权总额的0.03%,对资本需求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始终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始终强化对地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比例,保持适量的高流动性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安全水平。重视负债的稳定性,大力吸收储蓄存款,努力扩大核心存款,对本、外币流动性进行监测和管理,合理匡算资金头寸,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及敏感时刻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如在春节前后,本行及时进行流动性风险监测,确保现金供应。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流动性比例为63.66%,较2017年末48.41%上升15.25个百分点,符合不低于流动性比例25.00%的监管指标要求,流动性较好。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为227.46%,流动性匹配率为173.51%,净稳定资金比例为211.78%,流动性缺口率为35.65%,核心负债依存度为71.63%,均符合监管指标要求。

  四、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制度约束力,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根据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的要求,每年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补充和完善,确保了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逐步建立风险评价机制,通过规范业务流程,明示风险点,确保内控建设深入每个操作节点;加强内控执行力建设,开展各项风险排查;建立员工违规行为档案,让员工增强风险的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律行为;强化本行企业文化理念,使员工形成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将防范操作风险变为行为习惯。

  2018年度,本行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208年4月25日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瑞安农商银行第五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名单》、《瑞安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瑞安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瑞安农商银行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瑞安农商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瑞安农商银行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议案。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董事:陈国敏、许晓东、谢明、林德清、项春潮、陈锡通、温卢峰、李云霄、张朝国、余贤安

  报告期内,董事会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为本行发展提供决策保证,全年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议案1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审议议案46项。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地行使各项权利,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所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3项议案。监事会按照《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针对各项议案、报告和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发表了相

  应的意见或建议。本着对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发展核心,对本行财务、内控、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和董事、行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8年本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商业银行法》和《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能均能得到较好的发挥。内控制度不断健全,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提升。没有发现董事、经营管理层执行本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行经营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行行长、总行副行长、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构成。

  2018年,高级管理层围绕“向实、向内、向小”和“打造区域领先银行”的战略部署,坚持服务“三农”、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与授权;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紧扣全年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改革转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普惠金融,紧扣“最多跑一次”主题推进改革创新,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小微帮扶;深化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机制, 盈利水平攀新高,规模增长创历史,业务结构趋合理,资产质量更优化。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行内设部门主要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下辖网点建设中心)、人力资源部、风险合规部、信贷业务部(下辖信贷审核中心)、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中心)、个人金融部(下辖银行卡中心、互联网管理中心)、财务会计部(下辖清算中心、现金营运中心、事后监督中心、离行式自助银行中心和反洗钱中心)、投资银行部(财富管理中心)、微贷事业部、资产保全部、监察保卫部(下辖监控守库中心)、信息科技部、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等15个职能部室。营业机构除总行营业部外,还设有安阳、鲍田、场桥、东山、高楼、莘塍、仙降、湖岭、锦湖、罗凤、马屿、曹村、瑞祥、上望、塘下、陶山、汀田、玉海、飞云、南滨、江南科技等20家一级支行,11家二级支行以及43家分理处和2个金融服务点。

  

  本行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版)》(银监消保〔2016〕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努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提升服务,切实加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维护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权益,2018年度本行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良好。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报载内容无虚假和隐瞒事实情况,并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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