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8 18:09作者:高龄助孕官网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瑞安市南滨江景观带二期改造工程(E、F、G、H地块)房屋腾空搬迁的公告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南滨江景观带二期改造工程(E、F、G、H地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109号),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本工程范围内签约率已超过85%,补偿协议生效。现就本工程房屋腾空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腾空搬迁期限为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28日16:00。
二、请各征地房屋所有权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自行腾空搬迁并经飞云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逾期将不享受腾空搬迁奖励。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南滨江景观带二期改造工程征地房屋范围
南滨江景观带二期改造工程(E、F、G、H地块)征地房屋补偿范围为:东南起下厂村与沙园村交界处,西北至浦口村与南港村交界处、桥里村东片及部分桥邻村,西南起孙鳌公路沿线,东北至飞云江沿岸(具体以本工程征地范围图为准,国有土地除外)。其中,包含E、F、G、H四个地块:
E地块(下厂村、宋家埭村部分):东南起下厂村与沙园村交界处,西北至宋家埭村与岭下村交界处,西南起孙鳌公路沿线,东北至飞云江沿岸;
F地块(横河村、石碣门村部分):东南起石碣门村与岭下村交界处,西北至横河村与城北村交界处,西南起孙鳌公路沿线,东北至飞云江沿岸;
G地块(桥里村、桥邻村部分):桥里村东片及部分桥邻村;
H地块(浦口村、南港村部分):东南起浦口村与城北村交界处,西北至浦口村与南港村交界处,西南起孙鳌公路沿线,东北至飞云江沿岸。
来源:瑞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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